发布时间:2023-04-10分类:公示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0773-2341GNSCFWQT0795
二、项目名称: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绵阳博丰项目保障资中土地抵押权采购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三、比选内容:专项法律服务,一项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具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并注明的考核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自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两种方式,(1)现场获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当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网上获取比选文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官方网站(www.zjzbsc.cn)线上获取(下载“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了解详情),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进行办理。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示的供应商负面清单内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年04月23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11楼。
九、本比选邀请将在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时间以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为准)。
十、比选前阅卷时间:2023年04月18日10:00: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举办(本项目阅卷会自愿参加,过时不候)。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A座11楼
联 系 人:艾老师
联系电话:028-80587121、19949499135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邮 编:610095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469198-633
传 真:028-84477537